光大环保能源(宿迁)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SCR系统离线再生装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HBNYGC-GZ-2025-105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宿迁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大环保能源(宿迁)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SCR系统离线再生装置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宿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复旦路199号
2.2项目规模:宿迁三期扩建主体工程包括1条5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及配套的1套余热汽轮发电机组和1条150t/d厨余垃圾处理线。
2.3交货期限:
2.3.1卖方负责将本合同设备在2025年11月7日前运抵现场交货,卖方供货进度须满足买方项目现场实际进度要求。
2.3.2本合同设备的安装期限为【70】日。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本合同附件及有关验收规程的要求进行。
2.3.3合同设备的调试期限为【5】日、性能测试期限为【7】日,试运行期限为30日。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增加一套能够重新激发催化剂活性的再生装置,从而延长SCR催化剂的使用周期,保证脱硝系统以及整套烟气净化装置达标排放。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指导安装/安装(EPC项目)、验收、检验、维修及售后服务等要求;(3)投标人类型及授权要求:□投标人须为已投运的生产制造商;☑如投标人非生产制造商,投标人无须提供授权书;□如投标人非生产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授权书(无须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4)其他要求:无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业绩要求:
无。
3.4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
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
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
x.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
具的书面文件为准(7)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8)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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