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平武南山体育公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平武南山体育公园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平武南山体育公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武南山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项目【2024】19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武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武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平发改项目【2024】19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青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武县汇口新区;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改扩建体育馆,建设室外公共运动场(含篮球场、乒乓球场、羽毛球场等),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安装工程等内容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09-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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