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贵州盘江电投天能焦化有限公司二期焦炉上升管余热回收利用项目总承包项目已由盘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2507-520222-07-02-81327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方为贵州盘江电投天能焦化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贵州盘江电投天能焦化有限公司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柏果镇,距柏果火车站约1km,距鸡场坪高速入口约18km,距离盘州高铁站42km,距盘州市城区约50km。羊柏公路(羊场-柏果)从厂区东、南侧经过(鸡场坪至柏果公路为羊柏公路其中一段);公司是贵州省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已建成360万吨/年选煤、200万吨/年焦化及化工产品回收系统、260吨/小时干熄焦及2×20兆瓦余热发电、40万标方/小时焦炉烟气脱硫脱硝、5万吨/年苯加氢、12万吨/年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1100标方/小时氢气提纯装置,配套整列装车48节车皮的铁路战略装车点及31节集装箱发货专用线。
其中炼焦工艺中炼焦煤在焦炉中被隔绝空气加热干馏生成焦炭,同时产生大量荒煤气。650~850℃荒煤气带出余热约占焦炉支出热量的36%,高温荒煤气通过喷洒70~75℃的循环氨水来冷却,冷却后的荒煤气进入煤气初冷器,再由循环水和制冷水进一步降温到21℃左右。
在保证焦炉稳定生产的基础上,采用高效、可靠、稳定的焦炉上升管荒煤气余热回收利用新技术,充分回收利用焦炉荒煤气余热,产生高数量、高品质的蒸汽,实现节能减排、挖潜增效是非常必要的。同时上升管余热利用还有如下优势:
(1)吨焦工序能耗降低约5kg标煤。
(2)改善焦炉炉顶员工工作环境:降低上升管表面温度,减少热辐射。
(3)目前各上升管换热器各生产单位为保证其环保性、安全性、节能性,内筒材料采用耐高温性能的材料,具备耐热防漏水、防结石墨及防挂焦油的三重功能。
另外在炼焦生产过程中,结焦末期需要打开上升管水封盖进行晾炉操作,此时炭化室内残留的荒煤气(含有少量水蒸气、焦油、粗苯等物质)会顺着上升管向大气排放,伴随可视黑烟、蓝烟或黄烟产生,造成环境污染,影响企业形象。在水封盖打开时,上升管改造后自带点火功能,实现自动点火,将荒煤气点燃,可基本消除可视黑烟、蓝烟或黄烟现象,大幅度降低荒煤气对大气的污染。
2.2本项目拟建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柏果镇贵州盘江电投天能焦化有限公司厂区。
2.3建设规模:对现有二期2座5.5m焦炉的130根上升管全部更换为上升管换热器,生产0.6MPa(调节范围0.6~1.0MPa)的饱和蒸汽,供至厂区低压蒸汽管道。新上升管换热器自带上升管自动揭盖和点火装置等。
2.4招标范围:
- 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投标方负责新建一套2*65孔5.5m捣固焦炉上升管余热回收装置,达到回收利用焦炉荒煤气余热,生产0.6MPa(调节范围0.6~1.0MPa)的饱和蒸汽,同时自带上升管自动揭盖和点火装置等功能。投标方负责从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开始到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除氧器、汽包、上升管换热器、泵(除氧给水泵、汽包给水泵、强制循环泵等)和附属阀门、加药装置、上升管自动点火装置(含上升管自动揭盖和自动点火功能)、集中控制系统、配电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管道、管廊及支架、界区内照明、界区内道路、界区围墙等单项工程,以及所有单项工程的全部土建工程(含桩基及地基处理施工)、机械设备及电气变配电设备、控制、通讯、照明、防雷、防静电、通风除尘、消防、给排水、热力、化验、安全、节能、环保、隔音、卫生、检修等的设计、施工、采购、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验收、培训、带负荷试车、试运行、保运、性能测试、考核、达标达产、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对招标方运行及维护人员的培训。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 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规定办理安装告知、注册登记、监督检验及使用证的办理,办理完毕后将特种设备相关资料按照特种设备档案管理规定“一机一档”移交给招标方。
(3)本项目在改造过程中不能影响现有二期焦炉正常生产。本工程施工过程需考虑焦炉大棚安全及对新上升管吊装安全的影响。
(4)本项目由于现有配电室无容量,需在二期焦炉上升管余热回收利用项目位置处新建配电室1个,配电室供电采取两段供电,电源取自总降。本项目为原址改造项目,需从总降10kV配电室铺设2根高压电缆至二期焦炉上升管余热回收利用项目配电室,并在配电室内安装2台容量各为1600kVA、一级能效的干式变压器。变压器一二次绕组采用高导电率的全铜导体。采用铜排连接至本工程的一段、二段电源进线柜。一段、二段母线之间需安装母线分段开关,以满足一段、二段电源进线倒闸切换要求。新建配电室满足《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爆炸性环境第17部分》等标准规范要求,必要时应设置正压通风系统(配电室内正压≥50Pa以上)。
具体范围、接口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5计划建设工期:210日历天。
2.6 项目总投资:2203.92万元,标合同估算价:约2000万元。
3.投标方资格要求
3.1投标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若投标方为独立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和(2)项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冶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业企业资质: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若投标方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应满足上述要求,其中设计方须具备第(1)项设计资质,施工方须具备第(2)项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方及各方在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中的权利义务。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4其他要求详见前附表1.4.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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