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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东煤炭矿区二期供水工程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矿区二期供水工程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9327,招标人为国能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神东矿业服务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公司2024年11月6日取得伊旗农牧和水利局下发的《神东中心矿区二期供水管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伊农水行政发[2024]049号)、《神东中心矿区二期加压调蓄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伊农水行政发[2024]05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以及许可决定书等要求,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及时开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1.神东中心矿区二期供水管道工程
神东中心矿区二期供水管道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伊金霍洛镇、阿勒腾席热镇及乌兰木伦镇。项目组成包括北线供水工程和南线供水工程两部分,总长度 193.01km,北线供水管道总长 39.56km,南线供水管道总长153.45km。
工程总占地面积271.97hm2,其中永久占地6.08hm2,临时占地265.89hm2。占地类型为林地32.01hm2、草地4.45hm2、其他土地226.36hm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23hm2、工矿仓储用地 1.44hm2、交通运输用地0.94h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57hm2。
项目土方挖填总量为295.90万m3,其中挖方总量148.07万m3(含表土剥离3.62万m3),填方总量147.83万m3(含表土回覆3.62万m3)无借方,余方0.24万m3,均为建筑垃圾,清运至补连塔煤矿矸石综合利用项目。
2.神东中心矿区二期供水加压调蓄工程
神东中心矿区二期供水加压调蓄工程为神东中心矿区二期供水管道工程的配套项目。项目分为北线及南线两部分,其中北线工程均属于覆沙丘陵区,南线工程均属于风沙区。建设内容为新建加压泵站3座、调节水池2座、配套消毒间2座。同时建设配套供电线路26km,配套进站道路34.5m。
工程占地面积为7.52hm2,其中永久占地2.76hm2,临时占地4.76hm2。占地类型为耕地、林地、草地、交通运输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及其他土地。
项目一般土石方挖填总量为5.44万m3,其中挖方量为2.72万m3(含表土剥离0.12万m3);填方量为2.72万m3(含表土回覆0.12万m3),无借方,无余方。

2.1.2采购范围:委托服务单位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组织开展神东中心矿区二期供水工程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工作。
服务内容包括:
1.编制《神东中心矿区二期供水管道工程水土保持初步设计》、《神东中心矿区二期供水管道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神东中心矿区二期供水管道工程水土保持监理报告》;编制《神东中心矿区二期供水加压调蓄工程水土保持初步设计》、《神东中心矿区二期供水加压调蓄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神东中心矿区二期供水加压调蓄工程水土保持监理报告》。
2.完成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并在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按时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水土保持监理月报并按规定上传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
4.参加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并汇报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水土保持监理、监测等相关工作内容,组织自主验收会议,取得通过的专家评审意见,配合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的文件及后期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现场核查。
2.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4、服务期限(合同期限):签订合同后到验收备案完成之日,计划服务期2年。
其中,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初步设计报告备案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2.1.5服务地址:神东矿业服务公司
2.1.6、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报价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
2.1.7、付款方式
1.完成神东中心矿区二期供水管道工程水土保持初步设计、神东中心矿区二期供水加压调蓄工程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并在地方水利主管部门备案可支付初步设计单项合同金额的80%;
2.完成神东中心矿区二期供水管道工程、神东中心矿区二期供水加压调蓄工程的水土保持验收,验收报告在网上平台公示并在水利主管部门备案后,支付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剩余合同金额的20%,支付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报告的单项合同金额的80%;
3.如取得水土保持验收备案1年内被水利主管部门抽查进行现场核验,通过现场核验后支付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报告单项报告剩余单项合同金额的20%。如备案1年内未被水利主管部门抽查,备案1年后的第一个月支付剩余单项合同金额的20%。
4.付款金额=合同金额-考核扣款。
考核扣款标准:参照《神东中心矿区二期供水工程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项目考核明细表》进行考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水土保持监测合同业绩1份和监理报告编制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所提供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含税、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5年7月30日前(不含),否则按无效认定。

    注:若1份合同业绩同时包含合格的上述两项内容,计水土保持监测合同业绩1份和监理报告编制合同业绩1份。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9-30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0-13 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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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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