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胜利能源2025年工程车辆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109322,招标人为国能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采购1辆硫化专用车、1辆油脂过滤车、1辆清扫车、1辆高压清洗车、1辆工程检修车。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12904094 |
工程车\柴油\294kW(硫化专用车) |
辆 |
1 |
2 |
12904094 |
工程车\柴油\294kW(油脂过滤车) |
辆 |
1 |
3 |
12897861 |
清洁车\柴油\327kW(清扫车) |
辆 |
1 |
4 |
12897861 |
清洁车\柴油\327kW(高压清洗车) |
辆 |
1 |
5 |
12908879 |
普通货车\柴油\1.8-6(不含)t\100-150(不含)kW\非自卸(工程检修车) |
辆 |
1 |
交货地点:锡林浩特市北郊五公里国能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后,设备到货考核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乙方无缺陷责任按期支付质保金。
质保期:投标设备的整机质量保证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日期为自设备考核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无偿进行更换或维修。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提供发动机额定功率≥90kW的工程车辆销售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如果合同中不体现发动机额定功率,可提供与合同对应的能体现出上述关键信息的技术协议或其他有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不体现发动机额定功率为无效业绩。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9-30 23: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0-10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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