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高新实验小学(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高新实验小学(项目名称)已由内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内高新经发审【2025】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江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江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内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内高新经发审【2025】3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江高新区。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总平及运动场工程等,项目用地面积为23810.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227.52平方米,计容面积:16508.73平方米,其中:综合楼及教学楼(含舞蹈教室、合班教室)建筑面积为13892.69平方米,室内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为1133.62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为1060.42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为72.00平方米,看台建筑面积为350.00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4431.7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287.00平方米。
2.3投资额: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7704.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2821.39万元。
2.4监理服务期限:包括服务期和缺陷责任期。服务期同工程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工程建设全过程(含质量保修期内)的全部施工监理和本监理工程的所有附属工程的监理。
2.6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独立法人;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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