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高新实验小学(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高新实验小学(项目名称)已由内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内高新经发审【2025】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江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江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内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内高新经发审【2025】3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江市高新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总平及运动场工程等,项目用地面积为23810.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227.52平方米,计容面积:16508.73平方米,其中:综合楼及教学楼(含舞蹈教室、合班教室)建筑面积为13892.69平方米,室内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为1133.62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为1060.42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为72.00平方米,看台建筑面积为350.00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4431.7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287.00平方米。
2.3项目投资估算:17704.97万元;
2.4计划工期:66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4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高新实验小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及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2.6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独立法人;2、设计资质: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不低于1亿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R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建筑工程),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R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建筑工程)(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R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b、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家;c、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d、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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