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海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管缆铺设船舶配员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需对管缆铺设船舶配员服务进行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系统(新版)供应商平台(网址:https://sp.iccec.cn/)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人为中交海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招标内容
2.1 招标内容:自航管缆铺设船配员服务。
项目名称: 中交海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管缆铺设船配员服务
招 标 人: 中交海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2 招标编号:ZBWJSP20250440
2.3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3.1 服务期限
计划开始日期:签订合同后,开始配员之日起(预计2025年10月或者11月)
计划结束日期:配员之日起满一年止(预计2026年10月或者11月)
最终服务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3.2提供符合条件的船员(详见下表)
(1)年龄符合公司需要,身体健康;
(2)处于合法有效劳动合同/协议的有效期内;
(3)持有满足岗位需要的无限航区船员证书,有效的相应证书;
(4)能够安全、有效的胜任相关工作岗位并无不良执业记录。
岗位 |
配员数量 |
人员要求 |
船长 |
1 |
具备12个月及以上DP船工作经验,12个月及以上铺管船或铺缆船工作经验(其中至少6个月国外工作经验)。 |
大副 |
1 |
具备12个月及以上铺管船、铺缆船、风电安装船或起重船工作经验(其中至少6个月国外工作经验)。 |
DPO |
2 |
具备DPO证书,12个月及以上DP船工作经验。 |
二副 |
1 |
具备12个月及以上自航船工作经验。 |
三副 |
1 |
具备12个月及以上自航船工作经验。 |
轮机长 |
1 |
具备12个月及以上铺管船、铺缆船、风电安装船或起重船工作经验,具备12个月及以上DP船工作经验。 |
大管轮 |
1 |
具备12个月及以上铺管船、铺缆船、风电安装船或起重船工作经验,具备12个月及以上DP船工作经验。 |
二管轮 |
1 |
具备12个月及以上DP自航船工作经验。 |
三管轮 |
1 |
具备12个月及以上自航船工作经验。 |
电气工程师 |
1 |
具备12个月及以上铺管船、铺缆船或风电安装船工作经验,具备6个月及以上DP船工作经验。 |
电工 |
1 |
具备12个月及以上铺管船、铺缆船、起重船或风电安装船工作经验。 |
水手长 |
1 |
可操作吊机,具备12个月及以上铺管船、铺缆船或风电安装船工作经验。 |
值班水手A |
1 |
可操作吊机,具备12个月及以上铺管船、铺缆船、起重船或风电安装船工作经验。 |
值班水手B |
2 |
具备12个月及以上铺管船、铺缆船、起重船或风电安装船工作经验。 |
机匠长 |
1 |
具备12个月及以上铺管船、铺缆船、起重船或风电安装船工作经验。 |
机工A |
2 |
具备12个月及以上自航船工作经验。 |
机工B |
2 |
具备12个月及以上自航船工作经验。 |
服务组长 |
1 |
具备6个月及以上服务于80人及以上工程船工作经验。 |
厨师长 |
1 |
具备6个月及以上服务于80人及以上工程船工作经验。 |
帮厨 |
2 |
具备6个月及以上服务于80人及以上工程船工作经验。 |
保洁员 |
2 |
具备6个月及以上服务于80人及以上工程船工作经验。 |
吊机操作手 |
2 |
具备12个月及以上铺管船、铺缆船或风电安装船吊机操作手工作经验。 |
合计 |
29 |
2.3.3 负责船员的待遇发放
(1)为船员发放工资福利待遇及缴纳社保等;
(2)船员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所进行的船舶自修项目等,原则上不再额外支付报酬。
2.3.4船员管理
(1)船员不能胜任其工作要求的,需及时调换(原则上要求接班人员到岗后,离职人员方可离岗),因个人原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按规定处理直至退回;
(2)船员在合同期间发生伤残等事故时,应尽快安排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并负责办理有关善后事宜,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3)因工作需要调配船员的,要全力配合并支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工程船舶(铺管、铺缆、海上风电等)配员服务的机构;
3.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 具有履行申请服务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不接受被中交集团黑名单系统发布的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内的供应商进行投标;
3.4 具备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5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费用构成,服务过程中如与投标文件中描述不一致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6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甲方要求开具相应发票。
3.7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止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 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若为被授权人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准入资格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方式
4.1 已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系统(新版)供应商平台和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2 其他供应商应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系统(新版)供应商平台完成注册,并进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内方可报名参与。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30日10时00分至2025年10月5日10时00分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系统(新版)供应商平台(网址:https://sp.iccec.cn/)下载招标文件。
6.答疑澄清、补遗
6.1 投标人若有疑问,可以在投标限期前5个工作日向招标人口头或书面提出;
6.2 招标人对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口头或书面答疑澄清;
6.3 招标人的补遗应以书面方式发出。
7.投标文件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0日10: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远程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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