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2-YCSH-G2025-0019 项目名称: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河口鸟类栖息地生态恢复方案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6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沿海工业园紧邻整合优化前的珍禽保护区北一实验区与中山河口,近海滩涂资源丰富,生态区位敏感。2023年1月17日,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八次全体会议,提出了沿海工业园内中心支渠的水质问题。经整改,园区于2023年11月底已全面加强企业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化整治,雨污管网排查整治,明渠雨水过程管控及应急防范设施建设等,明渠水质已达到III类地表水标准。为进一步加强明渠排海水质净化,统筹兼顾区域发展与生态保护,提升区域生态系统承载力,增加滨海县优质湿地资源。沿海工业园本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拟对中山河口、园区北侧的退养养殖塘开展生态修复,并启动相关方案编制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交《沿海工业园河口鸟类栖息地生态修复方案》(征求意见稿)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