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度盐城市大丰区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904-JZCG-K2025-00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盐城市大丰区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09-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针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作出以下说明:
注:个体工商户参与本次应征的可不提供上述“财务状况报告”和“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但须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详见征集文件)。
二、开标时间更正为:2025年10月24日
更正日期:2025-09-29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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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