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正衡招字-[2025]-760号
项目名称: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机关餐厅(南院门27号)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米面油、干货副食、调料、蛋奶、肉制品等食材配送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采购包2:蔬菜、禽类、水产品、豆制品、水果类等食材配送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机关餐厅(南院门27号)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机关餐厅(南院门27号)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机关餐厅(南院门27号)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机关餐厅(南院门27号)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