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新泰2×60万千瓦级燃煤发电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核准,招标人为山东能源电力集团新泰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现已开工建设,现对该项目的机组性能考核试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新能源集团新泰电厂新泰 2×60 万千瓦级燃煤发电项目机组性能考核试验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山东省新泰市东都镇南鲍村村东。
2.1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建设2×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配套建设铁路专线。项目整体进度:计划2026年9月第一台机组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移交生产,2026年12月第二台机组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移交生产。具体竣工时间以项目实际为准。
2.2 招标内容及要求:
本次招标为山东能源电力集团新泰发电有限公司新泰2×60万千瓦级燃煤发电项目的机组性能考核试验服务。主要内容包括:需要对2台机组分别进行性能考核验收试验;试验所进行的全部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提供除氧器入口流量测量装置ASME流量喷嘴本体(含反法兰)及安拆、现场临时性脚手架搭设、测点清单的提供、自备所需仪器设备及校验、安拆等工作内容均由投标人负责,最终出具报告,单独报价,并计入总价。(详见技术规范)
2.3 工期:各机组性能考核验收试验、烟气脱硫、脱硝、及其它生产辅助系统性能考核验收试验要求在机组168小时试运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如招标人暂不具备性能试验条件,时间可顺延(包括配合168h后的监检及达标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
3.1.2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3 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三年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无不良行为记录。
3.2 专业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调试企业电源工程类调试一级能力评价等级证书,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3.2.2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电力工业热力发电设备及材料质量检验测试中心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或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证书,或为《关于印发燃煤电厂综合升级改造机组性能测试有关规定的通知》国能电力[2012]280号文公布的燃煤电厂综合升级改造机组性能测试机构名单中的测试单位》;
3.2.3 人员资格要求:所配备人员不得少于12人(含汽轮发电机组、锅炉、脱硫脱硝、除尘等所涉及的全部专业)。项目经理(执业资质: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一级调试总工程师资质或证书);担任过4台600MW等级及以上超临界或超超临界机组工程的全过程测试的项目管理工作。
专业负责人(职称:工程师及以上);调试经历:担任过2台600MW等级及以上超临界或超超临界发电机组的全过程调试的相应岗位。
3.3 投标人需提交自 2022 年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止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投标信息填报时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不接受属于限制参与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投标人近三年不得有骗取中标和重大质量事故等不良事件记录;投标人近三年不得有与山东能源集团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4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有完成近5年至少4台600MW及以上超临界及以上火电机组全面性能测试的经验和业绩,具有ASME标准进行热耗性能测试的经验和业绩。以合同和技术报告为准,合同范围必须包括:汽轮发电机组、锅炉、脱硫脱硝、除尘等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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