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2025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武口2025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己由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大武口2025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石大发改审发〔2025〕18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估算投资1207.95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推广定额补助资金360万元,剩余资金由地方配套及社会资本投入等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项目现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德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对大武口区政府集中办公区,设计采用低温空气源热泵供暖技术、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光伏车棚智能充电技术、储能系统技术、光储直柔微网技术、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包括外窗节能提升技术和屋面保温改造技术)、智慧供电技术(包括建筑电网改造技术、室外配套电网改造技术)、智慧照明技术进行改造。采暖系统配置低温空气源热泵12台,总制热量1260KW,末端配置风机盘管419台;光伏发电系统装机总容量515.87KW,年平均发电量约773805kWh;储能系统配置储能电池容量200kWh;汽车充电桩共11台,电动车充电桩4套;外窗节能提升改造993.16m2;屋面保温改造3447m2;新增变压器1000kVA。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备清单。
2.2 建设地点:大武口区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月31日
施工工期:242天
2.4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等。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供暖系统、建筑屋面光伏发电系统、光伏车棚、充电桩、储能、新增变压器、外窑节能改造;二标段为屋面保温改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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