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辽源直属库东辽仓储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GXTC-C-2568005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辽源直属库东辽仓储项目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备案流水号:2024121622042203113926)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央储备粮辽源直属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70%: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
2.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以《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为计算基础,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系数0.50;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监理服务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施工工期延长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均顺延且不增加监理费用。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的监理,包括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另外,还要配合项目后期的审计工作,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①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本次招标业绩认定执行吉建招〔2017〕6号、8号、9号、吉建管〔2025〕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建筑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1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牵头方自有人员),需具备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建筑工程专业3人,电气相关专业1人,机电设备安装专业1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应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提供能证明其满足本招标项目中有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证明文件。本项目机电安装工程监理部分应由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单位与机电安装工程监理单位共同承担。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须承诺如下:承诺投标文件内容真实、完整;承诺在投标活动中不存在资质挂靠、串标、围标等情形;承诺不存在对项目单位及其上级单位有关人员直接或变相行贿等违法违规情形,在评标前不与评标专家私下接触;承诺中标承建该项目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约,不违法转包和违规分包,并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工期等与合同约定、投标文件一致;承诺未经项目单位同意,不发布项目敏感信息,并做好保密工作;承诺投标报价高于成本,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也不存在恶意高报价行为,并按投标报价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身体健康、能够满足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健康条件;承诺在近两年在承建的中储粮集团项目中,不存在单个项目专户被法院连续冻结30天以上且超过3次或单次冻结时长超过90天的情形。
3.9其他要求:执行《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吉建规〔2025〕1号)文件要求,拒绝列入2024年信用评价为“D级”或“未参加信用评价”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