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拉伸型缓冲器采购选商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YJY-SY-112317
1.招标条件
本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拉伸型缓冲器采购选商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100%。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选商方式为公开招标,计价方式为固定总价,合同签约方式为固定总价合同;
招标范围:拉伸型缓冲器8台;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货;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其 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所投产品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资质证明(生产制造厂家无需提供此项)。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存在资不抵债、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年份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即可。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与本项目相关类似的拉伸型缓冲器销售业绩至少1项,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应发票做为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提供的销售业绩应为本次代理生产厂家产品销售业绩(销售主体应为代理商)。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过去承接同类项目中,没有出现投标人员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须提交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技术否决项
3.6.1 投标人承诺能提供对所供拉伸型缓冲器不少于5年售后服务,并提供所供产品的售后服务方案。
3.6.2 缓冲系统应包含缓冲器及配套缓冲结构,投标人应根据全尺寸拉伸试验机设计提供缓冲系统结构布置方案,并附缓冲系统示意图。该方案应保证不影响现有全尺寸拉伸试验机结构和试验开展。未提供布置方案或示意图视为响应无效。
3.6.3 投标人应根据所提供的缓冲系统结构布置方案,分析确定方案中的缓冲系统结构关键部件,并对其进行应力分布及形变分析,须提供详细的分析过程及应力分布图及形变分析图。未提供分析过程或分析过程不合理,或未提供应力分布图,或未提供形变分析图,均视为响应无效。
3.6.4 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参数及试验数据,模拟推导10000吨拉伸载荷断裂时的瞬间能量,须提供详细的分析计算过程;同时论证所供缓冲器能够满足试验需求,并提供分析数据。 无模拟推导分析计算过程或分析计算数据不合理,或缓冲器不满足论证试验要求,或论证分析相互矛盾均视为响应无效。
3.7 其他要求:
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取消投标人资格或准入资格。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列入暂停产品交易权限、暂停投标人交易权限、取消产品准入资格、取消投标人准入资格以及暂停合作企业名单(暂停产品交易权限、暂停投标人交易权限、取消产品准入资格、取消投标人准入资格以及暂停合作企业名单以招标人下发的暂停合作企业名单通知或招标人企业网站公示名单为准)。
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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