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1-SHGK-G2025-0115 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多导电生理记录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同项目预算 采购需求:
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一月份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产品如果属于医疗设备注册/备案范畴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投标产品如果属于医疗设备注册/备案范畴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复印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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