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003565
项目编号: HSZB-2025ZC164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监狱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72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72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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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卫监狱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 宁夏中卫监狱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 警械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 | 720000.00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72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40 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优惠政策;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服务)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投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3 投标人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6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7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须出具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8“信用中国 ”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信用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注:以上详细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