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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2025-2026年地库照明节能一体化交付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2025-2026年地库照明节能一体化交付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2025-2026年地库照明节能一体化交付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XCG-HNTT-HN-20250803)。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2025-2026年地库照明节能一体化交付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191.94万元(含税)。

1.6标包划分: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划分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2个,具体划分及成交情况详见下表:

份额划分

份额占比

预估交付规模(套)

份额金额

(含税,万元)

预算金额

(含税,万元)

份额1

60%

114

115.164

191.94

份额2

40%

76

76.776

1.7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基于采购基准价格清单进行折扣报价,设置最高限价为综合折扣系数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2025-2026年地库照明节能一体化交付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或订单金额累计达到框架合同签订金额,两者以先到为准。

2.3交货期要求:接到供货通知之日起20日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

2.4质保期要求: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包含设备质保、数字化管理平台质保、平台调试、设备和平台维护。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6签约模式:由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人员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技术支撑人员,且技术支撑人员中至少有1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证)。

证明文件要求: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及2025年2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4)检测报告:供应商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内,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次响应产品(T8感应物联网灯具产品)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上应当标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CMA)。

证明文件要求:须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且承诺后期供货产品与检测报告产品一致。

(5)业绩要求:供应商或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自2022年9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是指:感应灯具类)。

证明文件要求:①业绩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在内的合同关键页和能够证明该合同履行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合同时间认定以合同(含框架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累计发票含税金额为准。注:如业绩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认定的,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评审委员会将不予认可。经现场查询,如提供发票存在弄虚作假[如发票无法查验(查询网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复用、人为修改等,将否决供应商在本项目中的响应。②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之间的合同业绩不予认同。

(6)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与响应。(响应时须提供承诺函)

(8)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响应时须提供承诺函)

(9)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响应时须提供承诺函)

(10)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响应时须提供承诺函)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9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列入(全国/河南省)“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执行范围以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的范围为准)。

(10)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

(1)若为代理商响应:须提供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需主要产品(T8感应物联网灯具产品)的授权函。函中须明确出产品名称、品牌、型号等,制造商授权函中的型号须与检测报告中的一致。

(2)若为制造商响应:审查制造商出具的制造商承诺函。

(3)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响应,则响应均无效。

(4)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授权了多家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响应,则响应均无效。

(5)制造商授权函须为双方签字及盖章的扫描件。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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