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油田土地取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冀东油田土地取证服务 已由由 项目单位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成本,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按照集团公司整改要求,需对公司现有审计未取证40宗土地,于2025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毕。
2.2 服务内容:需编制相关技术报告、土地测绘、地籍调查与权属核实等相关工作,并完成办理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的土地使用权证。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4.服务地点:河北省唐山市
2.4.本项目估算金额:360万元,不含增值税。
2.5 标段划分:否
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具有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发票日期为准)已完成结算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等内容(提供相应合同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须配合,否则视为虚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类似项目:土地取证服务
3.4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内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若不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相应说明,并附2022年-2024年内任意一年的加盖本单位财务公章的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文件。)
成立日期晚于2025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5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 承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为准;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冀东油田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未处于年度考评不合格禁入处罚期限之内。
3.6 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 1 名:具有测绘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提供能证明其为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合同或甲方证明材料)。
②技术负责人 1名:具有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以上人员要求为本企业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等证明文件。
3.7 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
3.8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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