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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水务环保研究院微库仑硫氯分析仪等13台套设备租赁

2025年水务环保研究院微库仑硫氯分析仪等13台套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FWGK329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水务环保研究院为了承接油田各采油厂委托原油和油田化学剂中有机氯检测业务,需微库仑硫氯分析仪等13台套。

2.2招标范围:2025年水务环保研究院微库仑硫氯分析仪等13台套。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8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市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69.86万元(不含税)

2.6 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1 个标段:

2.7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打印版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事业单位投标人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3.3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微库仑硫氯分析仪等13台套)为自有设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购置或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仪器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证明原件扫描件,都须满足第五条技术要求的相关技术资料,敏感信息可隐藏。

3.4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给出服务承诺:

(1)投标人须承诺,在合同履行前,我方应配备符合技术要求的检测设备,否则因不能开展此项业务所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均由我方承担。

(2)投标人须承诺,我方中标后保证在2025年、2026年规定时间内执行中标结果,因未执行中标结果所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均由我方承担。

(3)投标人须承诺,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受到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商业活动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4)投标人须承诺,如果招标单位在本项目当年执行结束后招标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有新要求或因其他原因需要重新招标的,我方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果招标单位在本项目当年执行结束后招标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有新要求或因其他原因需要重新招标的,我方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投标人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次日将所租赁设备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3.5投标人必须满足第五条技术要求,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3.5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6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①②附截图,③④附承诺)。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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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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