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度市管河道堤防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市网)SZBM-2025-G0154 (省网)SDGP370800000202502000612 2.项目名称: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度市管河道堤防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总金额:257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度市管河道堤防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投标人所报产品情况给予价格折减或加分,具体详见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 3.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咨询水利水电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 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7 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8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9 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1)联合体不得超过三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满足项目服务要求的质量检测与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者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责任和承担的工作; (4)联合体各方必须明确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5)两个及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最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6)接受联合体投标且由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办理登录、注册,响应、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签字盖章及交标等事宜,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 三、**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