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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2025-2027年度井位目标地震资料跟踪处理解释技术服务项目(框架)

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2025-2027年度井位目标地震资料跟踪处理解释技术服务项目(框架)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2025CDFWGK005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吉林油田川南配置区存在的构造和断裂识别精度不够导致箱体钻遇率低的问题,急需开展井位地震资料跟踪随钻深度偏移处理解释及断裂研究,进一步提高构造及裂缝解释精度,实时指导水平井跟踪导向。项目估算金额:256.785万元(含税)。 

2.2项目估算金额:256.785万元,含税。

2.3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

2.4.招标范围:在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辖区提供井位目标地震资料跟踪处理解释技术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在对工区范围内的三维地震开展资料预处理基础上,以井位为目标,开展三维地震资料随钻跟踪高精度滚动处理及构造精细解释,提高目的层龙马溪组龙一1亚段、二叠系构造预测精度、断裂、裂缝以及薄储层识别能力,提高微幅构造成像精度;优选实用的技术方法提高龙马溪组龙一1亚段微断裂、裂缝检测精度,预判水平段地质导向复杂情况、指导地质导向和措施制定,并对研究区水平井井位论证、钻井地质设计和压裂改造提供技术支撑。预计工作量17口(井/平台)。

2.5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

2.6工期(服务期或交货期):计划开工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划竣工时间2027年11月30日。

2.7施工地点(服务地点或交货地点):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辖区施工现场(自贡等区域)。

2.8.质量标准:本项目将严格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并且采用最新的有效版本:

SY/T5331-2016《石油地震勘探解释图件要素规范》

GB/T33684-2017《地震勘探资料解释技术规程》

SY/T5481-2021《地震资料构造解释技术规程》

SY/T33685-2023 《地震勘探数据处理技术规程》。

2.9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4.25万/口井。(¨ 含税  þ不含税,税率暂定 6 % ;)

备注:上述单价均为包干价(不含税)包含承包商提供该项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保险、交通费、住宿费、安全文明措施费、食宿,利润等所有费用之和,在工作范围不变的前提下,招标人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注:报价方式:报整体下浮,下浮比例≥1%,可保留2位小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法律

3.1.1.1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网站截图,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事业单位不须查询)

3.1.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网站截图,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1.投标人登录“*”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提供查询截图;2.投标人须承诺,在“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承包商评价,不存在警告未整改、清除未到期情形。)

3.1.1.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3.1.2 财务

投标单位须有效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开标日在5月1日前,原则提供上上年度的审计报告,具体年度需要在招标需求中明确;5月1日后,必须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投标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2024年成立不足一年或2025年新成立单位及自然人,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3.2.技术资格条件

3.2.1 安全

3.2.2.1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人员的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

3.2.2.2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承诺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将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3.2.2 专业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已完成一项地震资料处理解释类似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3.3.公用条款

3.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3.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3.5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3.6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3.7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3.3.8 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3.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注: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以上条款及技术要求中“*”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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