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正基(2025)2019号
项目名称:浙江省宁波市独流入海区大嵩江排涝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
预算金额(元):437000
最高限价(元):437000
标项名称:浙江省宁波市独流入海区大嵩江排涝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37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提供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建议书报告(送审稿),收到相关单位关于项目建议书审查意见后20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建议书(报批稿)。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备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水利水电专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