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KZB2531BJV6001914
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2025年天地佳食堂餐饮材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人食堂生产所需食材原材料及食品类临时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粮油、副食、干调、蔬菜、水果、饮料、鲜肉、水产、冻品、禽蛋、二次夜餐及甲方重大活动保障期间所需食品等,最终以招标人采购明细单所的材料名称、品种、规格、等级等为准。更多采购需求详见附件需求概要或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1月11日至2027年11月10日)合同逐年签订,预算金额为“200万元/年”,第二年预算金额以实际批复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须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要求为:本项目食材采购费用部分有30%的份额(60万元)需要投标人承诺预留(分包)给中小企业,同时这60万元的60%=36万元需要投标人承诺预留(分包)给小微企业】。非小微企业参与投标时,必须按上述要求填写承诺函及分包意向书,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3)购买了招标文件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4)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国家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规定,本项目适宜面向中小微企业部分的份额允许分包,除此以外内容不得分包。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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