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BH2025-ZCTP-029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神木市锦界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6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医疗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6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神木市锦界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神木市锦界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4 年度赋码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至开标日期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自成立以来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供应商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的凭证,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6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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