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TCG-2025-106
项目名称:2025年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管理系统日常运维项目(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元):605400
最高限价(元):605400
标项名称:2025年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管理系统日常运维项目(重新招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54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保障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系统(包括核心业务系统、电子档案影像系统、综合服务平台)的稳定运行,按中心需求提供系统升级和接口改造工作;配合做好系统开发、优化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扶持政策说明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实行价格扣除政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