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乐山市金口河区小河象鼻村段山洪沟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金口河区小河象鼻村段山洪沟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金发改投资〔2025〕7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利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和本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利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乐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金发改投资〔2025〕7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象鼻村;
2.1.2 规模及建设内容:工程综合治理长度1300m,其中新建堤防1099.1m,整治堤防209.3m,河道疏浚1300m。投资额:1395.00万元;
2.1.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1.4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1.5 其他:本项目采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确定中标人。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名称:/
2.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建设内容;
2.2.3 合同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2022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工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不允许 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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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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