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山市犍为县城乡集中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罗城水厂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监理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犍为县城乡集中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罗城水厂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209-511123-04-01-335315】FGQB-0100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郡城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郡城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209-511123-04-01-335315】FGQB-0100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禹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犍为县罗城镇
2.2 建设规模:(1)拆除罗城镇自来水厂原有清水池及泵房,原址新建清水池及泵房;(2)新建输水管道DN400约3.2Km;(3)改造原有取水泵房;(4)配水管网项目新增DN250管道约0.4km,DN200管道约1.3km;(5)更换智能远传水表8000只,更换入户管道Dn20每户约18m,合计144km。
2.3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不因工期增减而调整费用);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和质量保修(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相关服务;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监理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 1000 万元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 。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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