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微电子展厅设计布展一体化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华微电子展厅设计布展一体化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已由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投资备【2018-510122-73-03-255834】FGOB-01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华微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华微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18-510122-73-03-255834】FGQB-014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成都华微电子展厅设计布展一体化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丰乐社区1组 成都华微高端集成电路研发及产业基地8#楼
(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为1000㎡,其中一层800㎡,二层200㎡。
(4)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
(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6)招标范围:成都华微电子展厅策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 、装饰布展、多媒体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互动展示软件定制开发、多媒体内容制作、数字化中控软件开发、强弱电综合布线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
(1)设计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
(2)施工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②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
3.1.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业绩要求: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 1 个已完成的公共、公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金额、规模不限);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机及以上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设计资质单位的人员) |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须为 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施工资质单位人员) |
3.1.6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资总额≥500万元的公共、公用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服务业绩,应附:①合同协议书扫描件;②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扫描件;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或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两平台”)网络公示截图。截图内容至少包括“工程基本信息”“施工图审查”环节信息,“工程基本信息”环节包括“详细信息”和“参与单位及相关负责人”;“施工图审查”环节包括“施工图审查信息详情”,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信息详情”中的“审查完成时间”为准。;
(2) 施工资质单位: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合同金额≥500万元的公共、公用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业绩工程业绩,提供:①合同协议书扫描件;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专业工程竣工报告或专业工程验收表或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的扫描件;③“两平台”网络公示截图,截图内容至少包括“工程基本信息”环节的“详细信息”(单独立项或与总包平行发包的专业工程业绩,提供项目专业承包单位的对应截图;总包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或专业工程暂估业绩,提供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对应截图)。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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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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