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养马配建道路4项目经理部透水混凝土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YC-CGJH-2509-8907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养马配建道路4项目
工程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养马街道养马初级中学(范围5km内)。
工程概况:养马配建道路4项目全长 935.185m,位于简州新城养马街道,起于配建道路3,止于规划锦春东路,道路红线宽度30m,设计车速:40km/h,道路为双向四车道,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污水管线、电力通信土建工程、照明及景观绿化工程等。工期185日历天,合同金额4936万元。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备注 |
1 |
TSHNT-01 |
透水混凝土 |
C25(粒径10-20mm) |
m3 |
1900 |
|
2 |
透水混凝土 |
C25彩色强固(粒径6-8mm) |
m3 |
350 |
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结算按照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三、技术标准
1 按国家标准执行;
2 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 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 乙方需提交资料:产品合格证,材质证书;
5 乙方按照施工方案要求施工,材料均使用国标;
6 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双方约定为:成品必须满足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养马配建道路4项目经理部现场施工要求;
四、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4.1 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
本次产品的结算单价为到站总价,包括出厂至采购方工地交货前所有费用及税费。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卸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4.2 实收数量:以工地验收合格物资的数量为准。
4.3 结算方式:产品货款的结算:由双方指定人员对供货数量及货款进行对账和结算。供货数量按甲方现场收货人签收的乙方实际送货票单数量之和办理结算。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甲方须在收到乙方对账结算单5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双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结算货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传递到财务部并认证无误后6个月内支付供货结算款的80%,剩余20%,9个月内支付。如遇甲方资金紧张,乙方应予以理解,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逾期付款期间不计利息。
4.4 货款支付方式:无预付款,支付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形式,采用银行电汇转账支付,银行承兑,铁建银信,云信,财务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商票等(甲方不承担贴息贴现费用)。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5.2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和相关的技术能力,并且投标人在2023年度和2024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5.4报价单位承诺产品质量应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提供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及各种检验证明文件。
5.5发票要求: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6相关售后质量、服务承诺等。
5.7投标人需注册成都市建筑(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https://blmp.cdzjryb.com/),并按照平台相关操作完成进场验收及检测等流程。
六、与物资采购相关的要求
1、本次询价为整体材料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数量及单价,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根据甲方施工进度随用随到。
3、供货地点: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养马配建道路4项目经理部施工工地。
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5、采购方在确定供应商后有权对采购材料的数量、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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