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CZ2025-0086
项目名称:三元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拆指挥部后勤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73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三元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拆指挥部后勤服务(二次)):
采购包预算金额:14,73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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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商务服务 | 三元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拆指挥部后勤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73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招标公告附件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招标公告附件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公告附件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三元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拆指挥部后勤服务(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三元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拆指挥部后勤服务(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②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招标公告附件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