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10)-WHXCWLW-XJ-2025-11-01
公司:
因武汉城市市政施工需要,我公司武汉新城未来湾项目拟采购一批等候亭(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按以下具体要求进行报价。
一.物资需求表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备注 |
|
1 |
等候亭 |
3.6m*5.4m |
个 |
1 |
武汉新城未来湾项目 |
|
2 |
等候亭 |
3.6m*9.1m |
个 |
1 |
武汉新城未来湾项目 |
|
3 |
合计 |
2 |
||||
说明:详见效果图、模型图、设计图、和主要材料配置清单(不限于)。后期加工时具体材料需由设计选样确定。 |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近2年供货业绩(同类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需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需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质量、数量验收.
5.质量要求:国标,送货时附带材料材质报告书,甲方抽样送检,如检验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更换合格材料,如因材料质量原因影响工期,照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6.交货期限:供货方需在需方下达计划后7日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7.交货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豹澥街道滨湖村高新六路与科技岛东路交汇处中铁十一局项目部。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8.1.结算方式: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执行固定价。
8.2.货款支付比例: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在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后,12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50%的价款,18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 75%的价款,36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95%的价款,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其他各月款项支付以此类推,质量保证金在该批物资验收合格6个月后无息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8.3.货款支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E信通(贴息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9.报价有效期:60日。
10.其他要求: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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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