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GP370681000202502000185; 2、项目名称:龙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七个路口信号灯、监控设备及三个改造路口信号灯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35.889239万元,本项目共分两个包,A包:采购预算为171.843814万元;B包:采购预算为164.045425万元; 5、采购需求:龙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七个路口信号灯、监控设备及三个改造路口信号灯采购;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可根据《龙口市财政局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通知》(龙财采〔2022〕22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龙口市财政局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通知》的通知》(龙财采[2023]2号),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每包须预留采购预算的45%以上(含 4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所投全部货物45%以上由中小企业生产(其中小微企业生产的比例不低于70%)】,即所投全部货物45%以上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其中不低于70%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工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三、**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