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ZC11220250350
项目名称:临夏市民族医院购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05.8758万元(第一包:100.00万元;第二包:77.00万元;第三包:640.00万元;第四包:220.00万元;第五包:95.8758万元;第六包:800.00万元;第七包:173.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临夏市民族医院购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包一:供应室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0 | 1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进口产品60 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至验收合格。
合同包2(临夏市民族医院购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77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医疗设备 | 包二:重症监护科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770,000.00 | 77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进口产品60 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至验收合格。
合同包3(临夏市民族医院购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6,4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其他医疗设备 | 包三:功能科室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6,400,000.00 | 64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进口产品60 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至验收合格。
合同包4(临夏市民族医院购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四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4-1 | 其他医疗设备 | 包四:眼科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00,000.00 | 2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进口产品60 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至验收合格。
合同包5(临夏市民族医院购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五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958,758.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5-1 | 其他医疗设备 | 包五:老年医学科、康复科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958,758.00 | 958758.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进口产品60 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至验收合格。
合同包6(临夏市民族医院购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六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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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其他医疗设备 | 包六:放射科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00 | 8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进口产品60 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至验收合格。
合同包7(临夏市民族医院购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七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73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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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其他医疗设备 | 包七:外科手术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30,000.00 | 173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进口产品60 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至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仅限第二、三、五包)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进口产品供应商须提供进口设备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仅限第四、七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