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长治市屯留区禹王路生态修复及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长治市屯留区禹王路生态修复及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工程
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屯留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屯留区禹王路生态修复及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监理(招
标项目编号:ZFC140424202509240006-02),已由长治市屯留区发展改革和科学
技术局以屯发改审发〔2025〕41 号、屯发改审发〔2025〕71号文批准建设,招
标人为长治市屯留区城市改造和房产综合事务中心,项目资金来源为煤矿塌陷治
理修复资金及区财政配套。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治市屯留区禹王路生态修复及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监理
2.2项目编号:ZFC140424202509240006-02
2.3建设地点:长治市屯留区。
2.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北起羿神西大街,南至城际大道,全长约2235.007m,
红线宽度为46m。分两部分:(1)K0+780至K1+670段(890m),因采空区塌陷严重,
需全段路面、管线拆除重做,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水工程、
排水工程、电力工 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供热工程、绿化工程等。(2)其余
路段(K0+000至 K0+780,K1+670至K2+235.007)约 1345.007m,路面面层破损,
对其沥青路面铣刨重铺,人行道面包砖拆除重铺,路缘石更换、补种行道树以及
部分检查井的修复。
2.5监理周期:同施工工期 (18个月(约54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按一个
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合法独
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甲级资
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具
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其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市
政工程专业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2024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企业近半年内任意 3 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
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 3 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3.5 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
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6 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中国
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须
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审查资格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9月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