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正衡招字-[2025]-556号
项目名称:零星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零星维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医疗卫生用房施工 | 零星维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维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工期为收到甲方通知3个工作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零星维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7)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
13)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零星维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磋商代表应提供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磋商代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特殊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资质和专业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声明)。
4)供应商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基本信息:供应商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建造师)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
5)凡本院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投资开办或在相关企业担任高管、独立董事等有重大利益关系职务的相关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进入西安市卫健委各级系统“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供应商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为限制其参与投标的行为人。
6)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26日 至 2025年10月09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3: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至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地雁塔南路391号正衡金融广场A幢18层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地雁塔南路391号正衡金融广场A幢18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地雁塔南路391号正衡金融广场A幢18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