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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区2024-2025年度小麦整建制推进单产提升行动项目(补充)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04-JSDG-X2025-0009

项目名称:姜堰区2024-2025年度小麦整建制推进单产提升行动项目(补充)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85.000000万元(采购包1:125.000000万元;采购包2: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一分包总价125万元,单价 120元/袋;二分包总价60万元;单价85元/瓶。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

本次询价采购货物分为2个分包,每个分包的总价一定,投标单价及总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同时在评审过程中执行《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等情况如下表:

分包

货物名称

详细参数

单位

最高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新型大量元素肥料

新型大量元素肥料。规格:40公斤/袋 ,配方肥要求:总养分≥45%,N-P2O5-K2O养分配比25-12-8。产品质量符合GB/T15063-2020《复合肥料》产品质量标准。

120 元/袋

1250000

2

含硅水溶肥料

含硅水溶肥料。规格:1000克/瓶,产品形态:水剂,主要技术指标:Si≥150g/L,K20≥200g/L,Na≤10g/L,登记作物含水稻、小麦。产品质量符合NY/T 3829-2021技术标准。

85 元/瓶

600000

(一)1、所有货物上应有有关标志(包括产品质量保证书、检验合格证、原厂出厂证明和安全检查合格等)。2、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按照国家“三包”规定由供应商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供应商承担。3、产品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及包装完整无破损,由使用方现场开箱验收,验收不合格无条件退货。

(二)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13个镇街指定地点的供货;交货方式:使用现场交货;

(三)验收方式:货到现场,采购人组织验收,随机抽取部分产品委托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拒收。

、政策功能落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 、节能、环保产品对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要求执行。

(2) 、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三章评审和成交标准。

(3)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戒毒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监狱和戒毒

(5) 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7)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

(8)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政府绿色采购的各项要求。

(9)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10) 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11) 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指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12) 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时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13) 绿色包装规定

①项目中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的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

②项目中若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VOCs含量限制标准的产品。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供货后,经采购单位验收使用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清合同款,不计利息(中标(成交)单位需按采购人要求开具发票)。

、其它

1、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产品费用、辅材费、运输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等为完成该项目的所有费用。

2、本项目实行单价合同,最终采购数量为采购最高限价÷成交单价,当最后数量不足一袋(瓶)时必须提供整数一袋(瓶)。

3、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

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13个镇街指定地点的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产品生产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

采购包2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产品生产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分包产品具有符合技术要求的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证)(提供登记证或备案证原件扫描件)

2.具有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近六个月内的符合参数要求的质检报告(提供含有CMA标志的质量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

3.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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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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