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运行保障公司2026年载人车辆服务业务外包
招标编号:ZY25-XN627-FW1515-01
本招标项目运行保障公司2026年载人车辆服务业务外包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运行保障公司,项目已经审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1服务内容:运行保障公司川渝、新疆地区载人车辆驾驶保障服务,需要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载人车辆操作服务
2.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3服务地点:川渝、新疆地区。
2.4服务标准:安全 准时 高效
2.5招标范围: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运行保障公司需外委的2026年载人车辆服务业务外包,需具有相关资质的投标人为其提供载人车辆驾驶保障服务。本项目为定商定价框架服务采购,招标人不承诺保底工作量。项目预估金额约为550万元(含税),税率为6%。川渝、新疆地区载人车辆驾驶服务,工作量以车辆实际运行GPS公里为准。
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2.6报价要求、控制价设置
本次招标设定招标限价含6%增值税,结算时投标人应开具与业务内容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为单价报价,若报价超过单价控制价,投标将被否决:
车型 |
单价控制价(含6%增值税) |
投标价格(元/车公里,含6%增值税,至少保留一位小数) |
载人车辆服务业务外包 |
2.3元/车公里(含6%增值税) |
|
说明:以上价格为含6%增值税价,税额根据国家税率浮动相应增减。本合同价款系投标人提供本项目服务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设备、HSE费用、服务费、税金、规费、利润等以及服务中发生的各类日常消耗材料费等其它所有费用。
备注:业务外包费=车公里×结算单价。
1.投标报价带附加条件报价的,不按招标人规定税率报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运行保障公司2024年度不合格及观察使用服务商名单
序号 |
服务商名称 |
备注 |
1 |
道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2 |
茫崖海洋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不合格 |
3 |
四川新上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4 |
内江市顺成运输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5 |
重庆公运油气运输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6 |
重庆诚捷物流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7 |
陕西银天物流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8 |
遂宁市天立宏物资有限公司 |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
9 |
陕西金泉茂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
10 |
茫崖洁源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
11 |
敦煌市金鹏物资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
12 |
江油宝璐机械有限公司迅捷物流分公司 |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
13 |
鄂尔多斯市鸿福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
14 |
青海悦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
15 |
轮台县奥龙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
16 |
茫崖东岳吊运有限责任公司 |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
17 |
威远兴诚运输有限公司 |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
18 |
四川郝斯特油气技术有限公司 |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
19 |
重庆瑞庆物流有限公司 |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主体资格: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3.2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商业活动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3.3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3.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3.3.5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以上3.3.1-3.3.4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3.5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以实际营业时间为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5其它要求:因违反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的承包商管理有关规定,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招标人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提供书面承诺)。
3.6投标人在招标人上一年度及本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为黄牌警告”(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的)、末位淘汰,投标将被拒绝。(以招标人提供附件《运行保障公司2024年度不合格及观察使用服务商名单》为依据)。
3.7投标人近两年内未发生一般B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A级及以上主责交通事故、一般A级及以上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投标人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3.8投标人必须熟悉本项目项下的作业现场工作情况,且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提供过与本项目相同或相类似的服务业务(载人车辆服务业务外包)。(提供服务合同及相应发票或者被服务方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9满足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注:加注星号(*)条款,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不满足以上*号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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