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塔里木油田勘探院超深复杂构造区储层裂缝参数定量预测
招标编号:ZY25-XJT15-FW032-00
本项目已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1.2 资金来源:招标人出资100%,资金来源为成本。
1.3 项目概况:本项目旨在揭示强挤压环境下孔隙结构与流体相互作用机制。通过分析天然裂缝的成因及其力学有效性预测,结合多源数据融合技术,实现对储层裂缝参数和产状的定量预测。重点探讨“构造-应力-流体”耦合关系对储层发育的控制机理,并据此优化有利区带选择、井位布置及改造策略。研究成果将为提高超深层油气勘探开发效率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持。
1.4 招标范围:
(1)强挤压背景下超深储层孔隙抑减力学方式及流体增容机制;
(2)强构造挤压环境天然裂缝成因机制及力学有效性预测;
(3)多源数据融合的储层裂缝参数和产状定量预测方法研究;
(4)“构造-应力-流体” 耦合的地质力学控储机理及甜点预测方法;
(5)基于地质力学的有利区带优选、井位井轨迹优化及改造层段和精准射孔位置优选。
项目研究工作量:
⑴新建立3个区块的三维地质力学模型(岩石力学、地应力场、裂缝分布);
⑵裂缝预测计算方法至少在3个区块、不少于10井应用;
⑶在5~8井的井位、轨迹、改造中检验成果可靠性
1.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 项目要求
2.1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2个月止 。
2.2 服务地点:新疆库尔勒市、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有经市场监督部门签发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事业单位仅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
3.2●类似项目业绩: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地质力学研究科研项目1项。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业绩清单、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和结算资料(一份合同对应一张结算发票或验收意见为一份业绩)。
3.3●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1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地质力学研究工作经验(工作经验根据毕业证确定,至投标截止日需满5年)。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地质力学的科研项目1项,并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讲师、助理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毕业证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②提供自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期间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上述人员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并盖社保公章或提供查询的截图和网址;③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和结算资料(一份合同对应一张结算发票或验收意见为一项业绩)。
3.4●人员要求:研究团队其他人员不少于5人(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储层地质力学或岩石力学或地应力研究或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相关专业(以上符合一项均认可,以简历专业为准)技术人员3人以上(含3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自毕业日期至投标截止日需满3年以上。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含姓名、岗位、简历等;②提供毕业证扫描件;③提供自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期间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上述人员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并盖社保公章或提供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5●设备(装备)要求:投标人需承诺:用于本项目的实验设备/硬件装备等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能够开展多场耦合下的岩石力学实验、三维空间裂缝预测、三维地质力学建模及井筒地质力学综合分析。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
3.6●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开标当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5)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最近三年(2022-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8)投标人应当合法拥有或行使对投标产品的知识产权。如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招标人不承担责任,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资料提供形式:(1)-(4) 提供截图,(5)-(8)提供承诺。
3.7●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2)投标人在“*”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3)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暂停或取消期限内的。
以上情形分别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天眼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查询结果为准。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自然人的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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