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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芳烃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监理服务

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芳烃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芳烃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监理服务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股份计划20251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芳烃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的实施可实现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结构调整,增产重石脑油、航煤;对芳烃装置扩能改造,增产PX、苯。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进行监理服务,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150 万吨/年芳烃联合装置(新建区)、150 万吨/年芳烃联合装置(扩能区)、180 万吨/年柴油加氢改质装置(改造)、变压吸附氢提纯 PSA 装置,以及项目配套的公用工程、油品储运和系统配套设施改造。

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新建20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进行监理服务,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PTA主装置和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PTA主装置包括(1)氧化工段:空气压缩、氧化反应、氧化结晶、CTA过滤、冲洗酸系统、氧化母液处理和催化剂回收、尾气处理及干燥等系统。(2)精制工段:精制调配及预热、精制反应及结晶、PTA过滤及干燥、精制放空淋洗单元等系统。(3)辅助工段:PTA包装、密封水系统、蒸汽及凝液系统、碱液系统、氮气系统等。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的主要内容包括,新建的20000m3/h闭式循环水场、PTA污水处理单元、氧化残渣焚烧单元、PTA料仓及打包间、双膜中水回用单元。根据项目需要对空压站、除盐水站、储罐区及卸车设施、工艺及热力管网(包括管廊)、消防系统、给排水管网、厂区电信、35kV PTA变电所、35kV PCA变电所、智能化信息系统、厂内供电及照明及防雷接地设施、厂区竖向、现有的化肥部和公用工程部中央控制室进行适应性改造。

具体详见《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新建20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技术标准和要求、《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监理服务》技术标准和要求。 

2.2项目建设地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依据《招标项目标段(包)划分指南》Q/SY 13006-2016划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一《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新建20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监理服务;

标段二《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2.4招标范围

2.4.1标段一: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新建20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进行监理服务,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PTA主装置和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PTA主装置包括(1)氧化工段:空气压缩、氧化反应、氧化结晶、CTA过滤、冲洗酸系统、氧化母液处理和催化剂回收、尾气处理及干燥等系统。(2)精制工段:精制调配及预热、精制反应及结晶、PTA过滤及干燥、精制放空淋洗单元等系统。(3)辅助工段:PTA包装、密封水系统、蒸汽及凝液系统、碱液系统、氮气系统等。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的主要内容包括,新建的20000m3/h闭式循环水场、PTA污水处理单元、氧化残渣焚烧单元、PTA料仓及打包间、双膜中水回用单元。根据项目需要对空压站、除盐水站、储罐区及卸车设施、工艺及热力管网(包括管廊)、消防系统、给排水管网、厂区电信、35kV PTA变电所、35kV PCA变电所、智能化信息系统、厂内供电及照明及防雷接地设施、厂区竖向、现有的化肥部和公用工程部中央控制室进行适应性改造,不含220kV区域。

2.4.2标段二: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进行监理服务,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150万吨/年芳烃联合装置(新建区)、150 万吨/年芳烃联合装置(扩能区)、180 万吨/年柴油加氢改质装置(改造)、变压吸附氢提纯PSA装置,以及项目配套的公用工程、油品储运和系统配套设施改造,不含220kV区域内35kV变电站。

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进行控制,进行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变更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负责系统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履行法定的安全职责,负责项目资料的符合性及准确性审查;以及配合完成单机试车、三查四定、预试车、数字化交付、中间交接及工程交接等监理工作;配合完成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的审核及归档等相关技术服务;配合招标人工程创优、创新等。确保受委托工程项目顺利建成,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

2.4.3具体详见《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新建20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技术标准和要求、《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监理服务》技术标准和要求。

2.5服务期限

暂定开工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项目计划中交日期拟定为2027年6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且状态正常,并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

3.2资质要求:

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电力工程监理甲级或乙级资质。

3.3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已完工的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石油化工工程监理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及至少与其对应的1张发票扫描件。

3.4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下称“四库一平台)列入黑名单。

3.5.5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6通过*(*)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三商”黑名单、未被列入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黑名单。

3.6监理机构设置及监理人员要求

3.6.1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要求和所承担的监理任务,成立项目监理机构,配备满足项目所需的监理人员以及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设施和检测设备、工具(需提供相应设备的清单和型号)。

3.6.2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且专业配套齐全,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它项目兼职,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活动期间应保持现场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提供满足本条件要求的承诺书)

3.6.3监理机构承诺至少配备包括总监、总代、土建、设备、管道、焊接、电气、仪表、无损检测、安全等各专业至少一人,且不得在本项目兼职;标段一在建设高峰期配备监理总人数不得少于45人,标段二在建设高峰期配备监理总人数不得少于30人,并且所承担岗位的专业与其执业证书或岗位证书专业一致。(提供满足本条件要求的承诺书)

3.6.4关键岗位人员遵守以下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执业印章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具有10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大型石油化工工程中担任过总监职务的业绩;受聘于本监理企业的社会保障证明不少于24个月。资料提供形式:资质或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提供简历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至投标截止时间连续近24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承诺书(承诺不在其他项目中任职)。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在大型石油化工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业绩不少于1个,受聘于本监理企业的社会保障证明不少于12个月。资料提供形式:资质或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提供简历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至投标截止时间连续近1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承诺书(承诺不在其他项目中任职)

(3)安全监理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两年及以上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不得在其他在实施监理的项目中任职。资料提供形式:资质或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提供简历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截止时间连续近1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承诺书(承诺不在其他项目中任职)。

3.6.5专业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地方或行业(石油化工)建设主管部门/授权机构核发的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具有两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资料提供形式:资质或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提供简历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承诺书(承诺不在其他项目中任职)。

3.6.6监理员: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的人员。(提供培训合格证书)

3.6.7本项目现场配备的国家或行业(石油化工)或地方建设主管部门/授权机构核发认证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0人。各专业应按工作需求配备监理员,以满足现场监理工作的需要,提供承诺书。

3.6.8监理单位应在合同范围内按监理委托合同的约定成立现场项目监理机构,投标文件中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和实际到场人员一致。但是对于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无论何种原因的人员变更都必须经甲方审核并书面批准,且不得以低代高,需提供书面承诺。

3.7 其他

3.7.1投标人必须列明拟投标项目所采用的标准规范清单,并承诺所有标准规范均为最新有效版本且纸版受控。提供清单及承诺书。

3.7.2投标人必须列明拟投标项目所配备的检测仪器清单,并提供关键设备、仪器的购置发票或能证明其拥有相关设备、仪器的证明文件并承诺所有检测仪器均已检定合格且在检定周期内。提供清单、证明文件及承诺书。

3.7.3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7.4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单位不得有直接隶属关系或者影响监理工作客观公正的其他利益关系,提供承诺书。

3.7.5投标人派往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及业主要求增加的监理人员需经业主考核面试合格后方可进场。提供书面承诺书。

3.7.6投标人派往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在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需离开项目需向业主请假同意方可离场。提供书面承诺书。

3.7.7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开工前,必须取得中石油HSE培训合格证(关键岗位人员是指从事工程建设的承包商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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