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0-JZCG-G2025-0044 项目名称:盐城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0万元 采购需求: 实验室家具是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实验室改扩建工程配套项目,在实验室建设过程中或建设完成后定制家具和设备,包括:实验室台柜、实验室排风设备、实验室用水装置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等。(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