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博白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已由玉林市农业农村局 以玉市农复〔202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博白典农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招标编号:E4509002856026485001 工程建设地点:博白镇九龙村、护双村,博白镇绿珠村、江宁镇合和村,大垌镇石龙村、那卜镇那卜村,大坝镇官岭村、诸岭村,文地镇姜充村,英桥镇永新村、杨充村,沙河镇竹旺村,东平镇文江村,菱角镇菱角村,沙陂镇那新村。 工程规模: (1)博白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博白镇九龙村、护双村) 主要建设内容:九龙村土壤培肥500亩,建设灌溉渠道5条共2240米,清淤支渠1条共1117米,建设机耕路4条共1508米,建设防冲护岸1条共394米,公示牌1座;护双村土壤培肥2000亩,建设灌溉渠道16条共4570米,清淤支渠1条共2083米,建设排水沟8条共3676米,铺设输水钢管1条1776米,建设机耕路5条共2611米,建设生产路1条共274米,公示牌1座。 (2)博白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博白镇绿珠村、江宁镇合和村) 主要建设内容:绿珠村建设灌溉渠道4条共1634米,建设排灌渠8条共2340米,建设排水沟2条共631米,建设机耕路3条共896米,公示牌1座;合和村建设排灌渠11条共4334米,建设排水沟4条共1783米,公示牌1座。 (3)博白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大垌镇石龙村、那卜镇那卜村) 主要建设内容:石龙村土壤培肥1160亩,建设渠道23条共6968米,建设14条机耕路4054米,1条生产路765米,拦水坎1座,公示牌1座;那卜村土壤培肥740亩,建设渠道13条共3929米,建设2条机耕路690米,1条生产路210米,公示牌1座。 (4)博白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大坝镇官岭村、诸岭村,文地镇姜充村) 主要建设内容:诸岭村土壤培肥950亩,建设3条机耕路1271米,公示牌1座;官岭村土壤培肥812亩,建设渠道27条共9416米,建设5条机耕路1917米,3条生产路530米,公示牌1座;姜充村土壤培肥543亩,建设渠道3条共679米,建设6条机耕路2228米,3条生产路465米,公示牌1座。 (5)博白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英桥镇永新村、杨充村) 主要建设内容:永新村土壤培肥885亩,建设渠道2条共2898米,建设2条机耕路1505米,公示牌1座;杨充村土壤培肥680亩,建设渠道15条共8090米,公示牌1座。 (6)博白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沙河镇竹旺村、东平镇文江村) 主要建设内容:竹旺村土壤培肥302.77亩,建设渠道6条长2371m,建设3条机耕路1032m,建设1条生产路415m,建设农田防护墙40m,公示牌1座;文江村土壤培肥1824.46亩,建设渠道16条长8748m,建设3条机耕路2479m,公示牌1座。 (7)博白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菱角镇菱角村、沙陂镇那新村) 主要建设内容:菱角村土壤培肥1277.29亩,建设渠道22条长8679m,建设4条机耕路3515m,建设1条生产路391m,公示牌1座;那新村土壤培肥488.24亩,建设渠道7条长4935m,建设机耕路2条共1958米,公示牌1座。 工程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监理服务周期:97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如有):标段(包)编号:E4509002856026485001,标段(包)名称:博白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招标范围:R施工阶段监理 R保修阶段监理,其他监理服务内容:使用博白县高标准农田全过程监管(一张图)系统上传所有工程设施检查的佐证材料。 设计单位(如有):广西国土资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华地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广西惠农土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本项目监理费约:136.6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注册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总数达到3个的),投标人须承诺拟投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项目。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