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实验室气体探测器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 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实验室气体探测器采购项目 |
项目概况: | 1.5采购项目概况:为了保证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院)实验室整体运行安全,需为现有过渡性租赁实验室采购安装10个气体探测器和4台报警器,满足气体泄漏监测及报警功能。 采购范围详见谈判文件 |
项目单位: | 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制造商或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否则无效。 (3)需提供气体探测器防爆合格证,防爆标志不低于 ExdbⅡCT6Gb,防护等级不低于IP66。执行标准:GB15322.1-2019需提供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及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计量器具认证证书(认证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SIL2认证证书。 (4)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执行标准GB16808,需提供国家级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及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SIL2认证证书。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能力承担技术服务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须提供 2024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7)业绩要求:具有 2024 年 01 月 01 日以来类似技术服务业绩 1 项,须提供合同封面页和盖章页。 (8)信誉要求: ① 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 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④ 截至评审当日,供应商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资格。 ⑤ 截至评审当日,服务商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应提供针对上述要求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定)。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4.1 谈判文件报名时间: 2025年9月 25 日上午8:00:00至2025年9月 30 日下午16:00:00; 4.2谈判文件发放时间:同上 4.3谈判时间: 2025 年 10 月 11 日上午9:00; 4.4谈判地点:采用腾讯会议形式,谈判前通过澄清形式告知腾讯会议信息 4.5谈判文件发放方式:电子方式,谈判响应人确认参加该项目谈判后将谈判回复函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zbzxzbsbcq@163.com并电话告知(0316-2072576),谈判代理机构发送谈判文件至谈判响应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4.6响应文件递交方式:谈判截止之日前,将文件加密发送至指定邮箱(zbzxzbsbcq@163.com)并电话联系(0316-2072576) 4.7响应文件递交数量:电子版一套(谈判文件正本扫描件及可编辑版)。 |
*其他: | 无 |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