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示范区物化补贴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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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宛城政采公开-2025-19 | |||||||||||||||
2、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示范区物化补贴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948,600.00元 | |||||||||||||||
最高限价:9486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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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采购大豆根瘤菌剂、玉米专用水溶肥及小麦专用配方肥(详见采购需求);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5.4、质量要求:合格;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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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2.2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3 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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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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