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101]zzgj[GK]20250009-1
项目名称:救护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哈尔滨市急救中心救护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1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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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哈尔滨市急救中心救护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1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方式采取1+1+1服务模式,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到期后根据中标单位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签署下一年合同,服务期以采购人是否与中标人续签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哈尔滨市急救中心救护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哈尔滨市急救中心救护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需具备新能源整车诊断和电池专项修理能力,新能源技师不得少于5人,并提供资质证书凭证。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一类以上(含一类)综合维修企业的经营资质,投标时需提供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经营范围中体现一类及以上汽车维修)。
(3)提供社保人员信息;技师、技术工人相关管理岗位质量检验员名单(10人)和资格/技术证书影印件以及社保缴费凭证。
(4)在哈尔滨市主城区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距离哈尔滨市急救中心15公里区域内。需提供营业场所照片,营业场所至哈尔滨市急救中心电子地图导航截图。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书,且进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单位盖章”,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