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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2025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巩固提升工程第四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0114G25082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木兰县水务局《关于木兰县2025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批复》木水发[2025]6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地方资金相结合。招标人为木兰县江河流域保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蓝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木兰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信息化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木兰县。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30日,总工期336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四标段。
2.6招标控制价:第四标段:1,180,900.00元。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第四标段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开户行或开户行信息;
(1)
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2024年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表且符合上述要求,2025年新成立企业此项不作要求);
(2)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第四标段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提供连续3个月(2025年6月-2025年8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但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的佐证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连续3个月(2025年6月-2025年8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但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的佐证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
3.2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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