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河南医院)高端台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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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184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河南医院)高端台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购置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7,450,000.00元 | ||||||||||||||||
最高限价:745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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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 包1采购内容:2套高端台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包2采购内容:2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5.2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后整机原厂(含第三方设备)质保≥3年 5.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 5.4 交货地点:河南省肿瘤医院。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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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3.7所投产品如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投标人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投标人须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及相关规定提供如下有效资质: ①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备案信息表及其附录); ②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的规定提供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 ③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提供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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