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区域南京、高淳、马鞍山(包组1)3家项目吨袋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HBNYGC-GZ-2025-103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安徽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南京区域管理中心辖属南京、高淳、马鞍山(包组1)3家项目吨袋采购,项目业主为南京区域管理中心辖属南京、高淳、马鞍山(包组1)3家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单位资金,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南京)有限公司、光大再生能源(南京)有限公司、光环江东环保能源(马鞍山)有限公司共3家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包 组 | 项目公司 | 项目简称 | 项目地址 | 供货日期(实际开始日 期,以合同签署为准) | 预估用量 (条) |
包 组 1 | 光大环保能源(南 京)有限公司 | 南京能源 | 南京市江宁区铜井镇 静脉产业园1号 | 2026年1月1日至20 26年12月31日 | 72000 |
光大再生能源(南 京)有限公司 | 高淳能源 | 南京市高淳区东坝 镇新源路1号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 | 2026年1月1日至20 26年12月31日 | 9000 | |
光环江东环保能源 (马鞍山)有限公司 | 马鞍山能源 | 区向山镇313省道32 99号 | 2026年1月1日至20 26年12月31日 | 20000 |
2.2项目规模: 详见本章2.1项预估用量
2.3交货期: 各项目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开始交货,每月按需交货。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南京区域管理中心辖属南京、高淳、马鞍山(包组1)3家
项目吨袋集中采购,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垃圾烧发电项目盛装飞灰或其螯合物所用的吨袋,数量预估合计为101000条。本次投标人中标之后分别与各个项目公司签署供货协议。
南京能源/高淳能源/马鞍山能源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验收、检验、维修及售后服务等要求;(3)投标人类型及授权要求:□投标人须为已投运的生产制造商;☑如投标人非生产制造商,投标人无须提供授权书;□如投标人非生产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授权书(无须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个已履约的吨袋的供货业绩,且业绩所包含的吨袋供应量不少于10000条。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供货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
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p://zxgk.court.go
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
x.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7)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8)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3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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