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秀山县2025年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投〔2025〕2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秀山县峨溶镇、洪安镇、里仁镇、龙池镇、石堤镇、雅江镇、涌洞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森林抚育,规模37000亩。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3214355.98元。
2.4 招标范围:秀山县2025年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作业设计中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工程量清单等相关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工程量清单与作业设计不一致时以作业设计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1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具有有效期内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