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油田公司雄安新区退出井筒工程(封井)施工监督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ORG12130520250922-000-001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对华北油田公司及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所属区域内的钻井、地质、测井、试油及大修(含压裂)工程施工等进行现场监督服务。具体工作量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据实结算。
标段划分:本项目拟划分为四个标段。
此招标项目按总体工作量核定,共划分为四个标段,以控制结算总额为主,以实际发生为准。
一标段:工作量400口井,监督人员不少于23人,结算总额不超过750万元;
二标段:工作量350口井,监督人员不少于20人,结算总额不超过650万元;
三标段:工作量295口井,监督人员不少于17人,结算总额不超过550万元;
四标段:工作量270口井,监督人员不少于15人,结算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3 服务地点:华北油田公司第一采油厂、第二采油厂所属雄安新区区域内井筒工程(封井)施工现场。
2.4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实缴资本或开办资金(实缴资本,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为准,网址HTTP://www.gsxt.gov.cn)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服务商;
2.投标人取得股份公司工程监督服务市场准入许可证,准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投标人至少具有3项已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已完成的井筒工程监督服务的项目业绩);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5-09-23 18:00:00至2025-09-29 23:59:59 (北京时间)。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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